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5485号
2026年7月8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
原告席上坐着一个穿黑色连衣裙的年轻女人,手里攥着厚厚一沓微信聊天记录。她的丈夫高广辉,32岁,广州某中型互联网公司后端开发工程师,Java+Spring Cloud技术栈,月薪21K。
丈夫去世已经8个月了。2025年11月29日,周六早上8点42分,他在家中书桌前处理工作消息时突然晕倒。送医后抢救无效。
那天早上7点03分,技术总监在群里@他:"老高,客户反馈订单接口有数据延迟,你看看。"
他回了:"好的,马上看。"
这是他人生最后一条工作消息。
被拉进工作群催任务时,人还在抢救
高广辉的妻子叫林晓琳,29岁,之前是会计。
丈夫去世后,她花了三周时间整理丈夫的手机和工作电脑。聊天记录多到吓人——
从10月份开始,他的工作强度是这样的:
出事后第8个小时,还有客户在群里@他问工作进度。
"当时我丈夫还在抢救室,这些消息就躺在他的手机通知栏里。"林晓琳说。
公司提出给45万"人道主义补助",条件是签谅解协议、不再追责。
林晓琳拒绝了。
关键证据:一份精确到分钟的微信记录
这个案子之所以引起全网关注,是因为它第一次把"居家加班"写进了司法认定。
人社局认定高广辉属于"视同工亡"。
法院的核心逻辑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
"工作岗位"不等于"公司工位"。
只要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不管你是在办公室、家里,还是高铁上,都属于"工作岗位的延伸"。
林晓琳手里有丈夫去世那天早上的完整微信记录:
每一条消息的时间戳精确到分钟。这就是证据。
每月加班超36小时就是违法
高广辉去世前三个月,平均每月加班超过120小时——法律红线是36小时/月。
公司的说法是:"我们没有要求他周末来公司,加班是他自愿的。"
法院的回答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把员工随时拉进工作群处理问题",这本身就是强迫加班的一种形式。
而且,公司在高广辉已经送医的情况下,还把他拉进工作群催任务——这连最基本的员工健康保障都没做到。
公司要承担的,不只是116万法定工亡赔偿,还有林晓琳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理由是"公司长期违法超时安排加班的侵权责任"。
你手机里有多少"加班证据"?
林晓琳的代理律师在庭后接受采访时说了一句让所有打工人后背发凉的话:
"高广辉的案子能走到今天,是因为他妻子手里有那几百页聊天记录。大多数人的隐形加班根本没法证明——因为没人会想到要截图、要备份。"
律师的建议:
第一,工作群里的派活消息定期备份。 每个月导出一次微信聊天记录,存在云盘或者邮件给自己。
第二,下班之后、休息日收到的工作文件,保留发送时间记录。 哪怕只是截图,也比空口说有说服力。
第三,公司的排班表、考勤记录定期截图。 钉钉、企业微信的打卡记录都可以导出。
"真碰到公司耍赖不认加班,这些东西比你空口说'我天天加班'有用100倍。"律师说。
对了。顺嘴提一句,技术大厂,前后端-测试机会,全国一线及双线城市均有坑位,待遇和稳定性还不错,感兴趣看看。
7月8日的庭审结束后,法院表示将择期宣判。但无论结果如何,这个案子已经给所有科技公司敲响了警钟:
"随时在线"不是义务,"在家干活"也是加班。 留好证据,法律站在你这边。
好好爱护自己的身体和健康,没有人在意,除了你自己和最亲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