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期遭受的不公平不是简单的欠薪,提交一个劳动仲裁就行了,问题比较复杂。。。
前言
两个月之前我找到了一份 Java 开发的工作,跟我签合同的是位于外省的 B 公司,外派到上海某个甲方工作。我十年经验,但是当时 B 公司说只能给 14k ,并且试用期必须打八折,我说试用期不打折另外涨一点行不行,B 公司 HR 米雅说不打八折那只能签劳务而非劳动合同,但是如果你不要社保,这部分成本可以给到你加到工资里。我果断答应,失业了一段时间了,先把钱拿到手,社保以后再说。
用人结构
入职之后才发现,虽然在甲方大楼办公,但直接管理我的并不是甲方的人,甲方把一整个项目以项目制的形式给 A 公司,A 公司的项目经理直接负责整个项目,项目组除了我是通过人力公司 B 公司找过来的,其他都是 A 公司的人,我的用人结构就是甲方 - A - B - 我,工资要被剥削两层,这也解释了我为什么工资那么低,虽然甲方并没有为了我这个十年经验少付成本。
很显然这个工作是很坑的,钱少不说,风险还大,这个跟工程行业的层层转包一样,一整个支付链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作为末端的你就拿不到钱。
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我被 A 公司项目经理单方面退场
A 公司项目经理给了我一个比较复杂的任务,第一个任务没做好害得测试和 A 公司经理陪我加了周六一天班这是我不对,但最后也顺利交付了,甲方的测试报告也显示这个版本我做的功能都没问题。 但是这事之后 A 公司经理没有直接跟我接触,辗转找到了 B 公司米雅,告知要退人,并且人员外包费只能结算一半。B 公司米雅告诉我,A 公司经理只给她们结算一半外包费的话,B 公司也只能给我一半工资。劝退我这个事情,完全是 A 公司经理个人意愿,甲方不知情。甚至也没找我谈话。
跟 A 公司项目经理谈话争取到延期一个月
当天我找 B 经理谈话,刚开始还笑嘻嘻,我摊牌之后才变脸。他说了我一堆问题,从工作能力到工作态度,我说我不认可你对我工作的评价,甲方都没说什么,并且即便是你看我不顺眼想让我走,否定我的能力,还要克扣我的工资,杀人诛心呐,你要是被扣一半工资你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A 公司项目经理在我有备而来的控诉下,沉吟半晌后反应过来,问我什么诉求,我说工资别少,另外再给一个月缓冲,他说不可能并且找了一堆理由。
我说:不要觉得我的合同是跟 B 公司签的,就跟你没关系,甲方都没克扣对 A 公司的外包费,至少这事情甲方似乎毫不知情,你作为 A 公司项目制的项目经理,层层转包招人,退了人还克扣了钱,让我跟远在外省的 B 公司仲裁扯皮欠薪。好像能把自己摘干净,不是这样的,我不认可你对我的工作评价,也不认可你直接造成我讨薪维权的后果,总有讲道理的地方。 一件事情有激烈的解决方式,也有缓和的解决方式,接下来也时间紧任务重,你不如再给我一个月,对我来说多一个月缓冲,对你来说可以利用这个间隙招人,并且我也会保证下一个版本按时保质量交付,你不要克扣我的工资。
谈完之后 A 公司项目经理说他想想,次日告诉我再给一个月。我想下个月好说好散就好了。我能谈到这一个月缓冲,除了我确实工作能力没有 A 说的那么差之外,重要的是甲方还不知情。
发薪日 B 公司说 A 公司拒绝结算,所以不能给我发薪
到了发薪日我没收到工资,问了 B 公司的米雅,她说 A 公司拒绝结算,所以不能给我发薪,让我找项目经理沟通。 首先我感觉被摆了一道,不是刚谈好的么。 第二我感觉不能再相信 A 公司项目经理了,做完了这个迭代退场之后,万一他还是要克扣给 B 公司的外包费呢?我那会儿也只能跟 B 公司扯皮。
深深的愤怒、恶心
我决定周一直接找 A 公司项目经理,责成他给 B 公司支付外包费。各位看官肯定要说你没必要这么做,你跟 B 公司有合同,劳动法会保护你,让 B 公司跟 A 公司扯皮去吧。
但首先 B 公司和我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走不了仲裁,不受劳动法保护,仲裁适用的考勤举证倒置可能在劳务合同中就不适用了,对方说你的工作不符合预期直接全部拒付你可能也告不赢。
第二 B 公司在外省维权不便。我也不是没仲裁过欠薪,能一下子把公司吓住公司害怕仲裁,那还好,如果公司完全死猪不怕开水烫,就不给你,你告去吧,走完调解一审二审判决执行,保底一年起步。最后也只是把本该给你的钱给你。
现在我非常怀疑我啥也不干,按约定干完这个月顺利交付,且按约定离场后,A 公司项目经理还是会部分或全部克扣外包费,然后让我跟 B 慢慢扯皮。这种人言而无信所以很大概率会不讲武德。 所以对我而言最好是把问题现在就解决,让他明白损害我的利益是弊大于利的。否则我事后慢慢维权,耗时长钱也未必能要回来。 我得让他明白这事情没那么简单,他没那么容易把自己摘干净。
我感到深深的无力和悲哀,上班都要提防着别人坑你害你,别人真的是会毫不犹豫的极大的损害你的利益。而且无论是 A 公司还是 B 公司,抽我中间商差价同时不仅不维护我的利益还要对付我。
法律风险上的顾虑
一个同事提醒我,如果因为我维权搞黄 A 公司和甲方的项目合作,A 公司跟我索赔咋整。我说别人打我,我格挡,别人手骨折了,然后还能告我一个故意伤害?同事说,你要考虑最坏的情况。不过即便是如此,我的字典里也没有忍气吞声这四个字,谈不拢我打算直接掀桌,先找甲方主持公道,甲方不管那就发上网,再不管,那总有讨一个公道的办法。
对大家的警醒
我知道现在大环境不好,外包也是大爷了。但是一定要打听好用人结构,层层转包的用人结构你拿到手的钱变少被欠薪的风险还变高了。另外现在劳动仲裁排期也很长了,所以最好从源头上就避免欠薪这一件事情。
另外现在也有不少两个月到六个月签劳务的短期项目,这种短期项目能不能按时结工资我现在也深表怀疑了。奉劝 v 友们哪怕真的饥不择食了情愿做日结也不要做极大概率会面临讨薪境地的劳务合作。如果你们也不幸碰到如我现在境地这般的:甲方跟他们结算完了他们才能结算给你呢?他们拖你三个月再付给你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你只是拿回了你应得的钱,你自己去讨要走流程绝对不止三个月。
经济下行,资方强势,以后这样的垃圾事情,恐怕会越来越多,我甚至惊讶于过去的职场人好讲武德,我过去十年即便是闹的有点不愉快的离职,我也从未担心过次月工资不会按时到账。
2 你跟 B 公司签的合同,工资找 B 公司要,工资发放和上游结算款是否有关联要看具体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