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公司的书面通知(有盖公司章),上面说:根据劳动法第 40 条,决定于 2025 年 02 月 19 日 与我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终止与我的劳动合同。让我接到通知后,在 2025 年 02 月 19 日 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没有说给赔偿的事。
想问下大家,我是不是 2025 年 02 月 19 日 后就不用来公司上班了,去仲裁就行了?
还有就是,要是 2025 年 02 月 19 日 后就不来公司上班了,去仲裁,能要到 2N 赔偿吗?不能的话那怎么能获得 2N 赔偿?
PS:工龄满一年半不满两年。
# 版本一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协商离职,由公司提出,只需要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我作出相应经济补偿,我可以接受工作交接完后立即离职。
我的诉求有:
1. 2024 年 X 月份社保、公积金为我正常缴纳;
2. 2024 年 X 月份工资按照正常在岗天数折算为我的 X 月份薪资;
3. 按劳动法相关规定补偿 0.5 个月的平均应得薪资( 2024 年 X 月至 2024 年 X 月平均应得薪资),随 X 月份薪资一同发放;
4. 额外支付我一个月平均应得薪资作为代通知金,随 X 月份薪资一同发放;
5. 年假未休天数折算为 300%的平均应得日薪,随 X 月份薪资一同发放;
6. 开具离职证明,注明入职时间、离职时间、职位、离职原因(协商离职)等信息,办理完离职手续后 3 个工作日内邮寄给我;
# 版本二
- 2024 年 X 月 X 日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由公司提出,经过双方商议,我们达成以下共识:
- 1. 我的最终离职日期是 2025 年 X 月 X 日,期间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考勤相关要求正常出勤;
2. 公司为我正常缴纳 2025 年 X 月份的社保、公积金;
2. 2025 年 X 月份工资按照正常在岗天数折算为我的当月份薪资;
3. 按劳动法相关规定补偿 0.5 个月的平均应得薪资( 2024 年 X 月至 2024 年 X 月平均应得薪资),随 2025 年 X 月份薪资一同发放;
4. 离职前可安排 X 天年假进行调休,计算依据:2024 年 X 月 X 日入职,截止 2025 年 X 月 X 日,在职天数共计 X 天,依法享有折算后 X 天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5. 开具离职证明,注明入职时间、离职时间、职位、离职原因(须注明原因为:双方协商离职)等信息,办理完离职手续后 3 个工作日内邮寄给我;
- 以下是支持我诉求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节选说明。
- 1. **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30 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工资折算**: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 11 天法定节假日。
3.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 **代通知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年假未休天数折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在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情况下,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具体标准是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来计算。
6. **离职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 、办离职手续可办,但注意签的任何文件都要谨慎,注意查看是否有申请离职、自愿离职之类的字眼。
3 、不给赔偿,就去仲裁,到时候会出现两种结果:
第一种:公司证明其解除依据合法的话,赔 N 。
第二种:公司无法证明其解除依据合法,赔 2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