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个某运营商下的子公司,年初会定全年收入任务以及目标(今年是 7 亿),已经裁过好几波人了,人在变少,工作量在变多,按理来说人工成本在降低(每个人背着 50w 的人工成本)。现在在这家公司 5 年了,之前已经在岗位工资的基础上以绩效工资的名义降了 20%,现在以公司经营不善的理由通知如果部门的年终收入任务完不成还要降 50%。完成 80%的部门正常发,现在留着还能挣钱的部门,不挣钱就是降薪逼你走的态度。现在人资也不出面解释,让部门经理“通知”,我知道这种方式不合法,如果真的施行全员降薪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以后找工作更难啊
你比别人先找到新工作这不是好事么
2.有个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可以看一下,走完这个去仲裁
3.这种可以要 N 的赔偿
不知道你去仲裁的意愿强不强,不行就自己找个下家,自己跑吧